南京三省拍卖2024年春季拍卖会网络竞投须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适用范围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代理人)均视为同意且应遵守本规则的内容。

本公司有权决定为特定拍卖场次或拍卖品提供同步拍卖服务,委托人认可本公司《同步拍卖规则》之规定,任何通过本公司网络平合在本公司举办的线下拍卖活动中参加竞买的竞买人,须同时遵守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同步拍卖规则》。

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竞投的竞买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以在拍卖活动中举牌竞投,还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其它方式竞投,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

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加以解决。

第二条:规则名词之定义
“出价”系指参与网络实时竞投的竞买人通过操作计算机等设备向三省拍卖现场的拍卖师发出并已被拍卖师及时知晓的对某一拍卖品的应价。
“拍中”系指竞买人通过网络实时竞投发出的出价,经拍卖师现场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予以确认,拍卖成交,该竞买人成为拍卖品的买受人。

第三条:瑕疵之担保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对拍卖品的任何描述、说明、意见,仅供竟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拍卖品真伪、质量的保证或担保。

所有拍卖品均以拍卖时的状态出售。因此,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应当亲自或委托专家申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所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准备竞投的拍卖品的真伪、质量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对该拍卖品的现状和价值感到满意。竞买人参与竞投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放弃对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四条: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品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拍卖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亲自鉴定、邀请专家共同查验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拟竞买拍卖品之原物,并自行判断该拍卖品的真伪、品质及价值等情况,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品图录、状态说明/报告以及其他形式的书面或口头之表述做出决定。

第五条:特别提示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白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将拍卖延期或取消,无需向竞买人作出任何赔偿。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锤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关于拍卖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经成立、生效,该竞买人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品买卖合同已经合法成立并生效的事实。本公司、委托人及买受人均应认可拍卖品已出售、成交的事实,并享有法律规定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和本规则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可以通过在拍卖会场张贴公告或者通过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宣布的方式对本规则进行修改。通过上述方式对本规则作出的修改,应当优先适用。

第六条:免责声明
网络实时竞投是三省为方便竞买人提供的免费服务。竞买人须自行承担通过网络参与实时竞投的全部风险。三省无法保证网站运行正确无误、能够持续运行或服务不会中断,亦不能保证网站或服务器不受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内容感染。三省对竞买人在网络实时竞投中发生的出价错误、出价失败、出价延迟、出价无法到达拍卖师等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错误或故障:
1. 任何原因引起的网络终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故障、失效、瘫痪;
2. 数据、图片传输错误或失真。

第二章 用户注册

第七条:注册信息
所有参与网络实时竞投的竞买人应当为成年的自然人,且确保提供真确、完备的最新个人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银行账户等。如果提供的登记资料失实、不准确、过时或不完整,或者三省有理由怀疑登记资料失实、不准确、过时或不完整,三省有权暂停或终止注册或撤销注册,并拒绝其于目前或日后参与网络实时竞投。
法律禁止采用虚假、伪造、变造的个人资料进行交易。三省一旦发现采用虚假、伪造、变造的个人资料或证件进行注册,三省将立即予以拒绝或撤销,并依法移送有关机关查处。
三省将根据注册用户的资信状况和履行能力,酌情保留拒绝注册或参与网络实时竞投的权力。

第八条:信息保密
竞买人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信息,并不得转让他人。竞买人须对其名下的注册密码、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承担全部责任。竞买人在发现他人使用其密码等信息时,应当立即通知三省。三省对竞买人违反本条规定导致的任何损害概不承担责任。
三省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但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向三省搜集、调取相关信息的除外。

第九条:竞投保障
竞买人应当使用可靠、安全的终端设备,亲自登陆三省官方网站,在网络实时竞投系统窗口开放后,进入网络实时竞投系统,按照网站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注册。竞买人务必保证有充裕的时间,准确无误地完成注册。

第十条:保证金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本公司有权减免收取保证金。若竞买人购得拍卖品,则竞买人向本公司交纳的保证金(包括其在线下拍卖活动及网络账户交纳的保证金)应转变为拍卖品的购买价款;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或部分保证金转变为购买价款后保证金仍有余额,且竞买人没有正在竞买过程中的拍卖品,对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也无任何欠款,则本公司将于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余款汇付手续,竞买人收到款项的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本公司退还任何保证金时不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

本公司有权将竞买人在线下拍卖活动及网络账户交纳的保证金用于清偿竞买人欠付本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关联公司之任何款项。当买受人同时购得多件拍卖品时,本公司有权决定保证金转变为购买价款后的分配方式。

第三章 网络实时出价

第十一条:竞价阶梯(CNY):


起拍价(万元)

递增额度一

递增额度二

递增额度三

2000元以内

100元



2000-10000元

200元

500元

800元

1万元-2万元

1000元



2万元-10万元

2000元

5000元

8000元

10万元-20万元

1万元



20万元-100万元

2万元

5万元

8万元

100万元-200万元

5万元



200万元以上

20万元

50万元

80万元


第十二条:出价有效条件
竞买人在参与网络实时竞投前应当先行了解出价和竞价规则,每次出价前竞买人需自行确认出价金额无误,一旦出价将无法撤销,出价后页面会显示出价结果。
三省不针对网络实时竞投提供电话委托和书面委托竞投服务,需要电话委托竞投和书面委托竞投的竞买人请按照三省拍卖规则办理。

第十三条:拍卖师的决定权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有权拒绝任何应价。在出现争议时,拍卖师有权决定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第十四条:异常情况处理
当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三省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如遇网络堵塞或网络技术等原因引起竞买异常时,三省授权拍卖师决定拍卖结果,而无需向任何竞买人和买受人承担责任。
因网络延时、竞买人自身出价环境等原因造成出价错误,不得作为要求取消交易的依据。

第十五条:买受人签名
拍卖品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若买受人为参与网络实时竞投的客户,则该买受人自动授权给三省拍卖现场的工作人员代其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四章 结算及其他

第十六条:佣金

1、拍卖结束前付款:佣金按5%和9%收取;

(现代金银币、纸品、世界币章、杂件买家佣金最低为5%,机制币、古钱币、金银锭买家佣金最低为9%)

2、拍卖结束后七日内付款:佣金按13.5%收取

3、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付款:佣金按15%收取;

5、拍卖结束后超过三十日付款: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执行;

以上日期计算均以相应款项实际到账为准。

第十七条:领取拍卖品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本公司指定之地点领取所购买的拍卖品。若买受人未能在此期限内领取拍卖品,则逾期后对该拍卖品的相关保管、搬运、保险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手人应对其所购拍卖品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该拍卖品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品的毁损、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免除责任
三省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在委托人或买受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三省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向委托人或买受人披露另一方的名称和地址,使受到损害的一方得以通过法律诉讼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获得损害赔偿。但是,三省在向委托人或买受人披露该等资料之前,将采取合理步骤通知将被披露资料的一方。

第十九条:通知
竞买人在注册时应当填写真实有效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三省。如因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有关通知或文件无法有效送达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该等争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施行时间
本规则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解释权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三省拥有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